在推動營商環境優化方面,《重點舉措》具有以下特點:一是堅持問題導向,緊緊圍繞當前經營主體反映強烈的、影響一流營商環境建設的重點難點和堵點問題,謀劃提出改革舉措,為經營主體發展保駕護航。針對限制企業跨區遷移、冒名登記、職業索賠等問題,主動回應經營主體關切,提出企業異地遷移可以直接到遷入地辦理登記、完善企業實名登記機制和程序、依法規制職業索賠行為等務實舉措。二是堅持守正創新,結合新的發展形勢和改革任務,鞏固、提升營商環境建設成效,穩妥審慎推出新的創新舉措。在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方面,提出要結合違法行為性質、情節、社會危害程度,綜合考慮影響法律實施效果的因素,科學確定處罰種類和幅度。從統籌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的高度,將安全作為優化營商環境的基石,提出健全食品安全風險防控體系等一系列監管措施。三是堅持服務發展,把完善市場經濟基礎制度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,穩定市場預期,激發經營主體活力。充分發揮制度的保障作用,持續完善市場經濟基礎制度,提出深化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度,實行依法按期認繳;全面深入推進信用風險分類管理,切實減少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不必要的干擾;健全公平競爭制度機制,重點破除限制企業自主遷移、妨礙市場公平準入、構筑自我“小循環”等問題。四是強化系統集成,加強市場監管領域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整體謀劃和系統布局,使各方面舉措相互配合、協同高效,增強政策融合整合效應。《重點舉措》是市場監管部門優化營商環境的綜合性文件,覆蓋了市場監管各大職能領域,融合了市場準入、公平競爭、監管執法、制度建設、基礎支撐、政務服務等多方面多條線的核心工作,進一步提升了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系統性、整體性和協同性。優化營商環境是應對經濟下行壓力,提振經營主體信心的重要舉措,也是持續吸引外資、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的必然要求。下一步,市場監管總局將持續完善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機制,暢通經營主體訴求反映渠道,指導地方市場監管部門抓好《重點舉措》的落地落實。